【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伯文)“减负”背景下,公办教育系统内部如何力行均衡,成为各地“答卷”的重要看点。
7月30日起,深圳社会建设领域“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拟立法要求市、区教育部门进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深圳市从2015年起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即将周边多所、不同办学层次的学校所在范围组合成一个“学区”,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