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与搜狐公司今日共同确认,就之前的版权争端达成和解。双方已就进一步的合作展开商谈,将在尊重双方版权的基础上,开拓新的合作模式。(附:联合声明)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敬请垂询:
财新传媒 马玲
电话:(010)8590-5204
联合声明
财新传媒与搜狐公司共同宣布,双方就版权合作达成协议。未来,双方将在版权领域展开更加多元、更具创新性的合作。
搜狐总编辑陈朝华表示,“搜狐一贯尊重知识产权,并在身体力行倡导版权保护,双方的合作是一种深度版权合作”。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认为,这一合作模式在业内具有开创性。两家公司共同期待,原创媒体与门户网站能就此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共赢的互联网传媒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于即日生效。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