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下属“财新网”(http://www.caixin.com)于2015年03月13日发表《中兴高级副总裁吴海卷入联通腐败案遭追逃》一文(http://companies.caixin.com/2015-03-13/100791093.html),遭到多家媒体侵权。具体情形如下:
一、最初的侵权——涉嫌捏造稿源
1.“中国网”未按照财新于网站及杂志上的声明事先经过授权,擅自转载上文,并标注稿源为“中国青年网”(http://news.china.com.cn/2015-03/13/content_35049350.htm)。
2.“中国青年网”同样未经授权转载上文,并称内容来源为“中国网”(http://finance.youth.cn/finance_gdxw/201503/t20150313_6524649.htm)。
3. “手机搜狐网”非法转载上文,在文章主标题下方注明“综合”(http://m.sohu.com/n/409769578/),且该注明文字的超链接指向“手机搜狐网”综合频道页面。
4. “和讯网”非法转载上文,署来源为“中国网络电视台”(http://news.hexun.com/2015-03-13/174032750.html),但其给出的来源链接指向“央视网”页面,经查,“央视网”并无此文。
二、后继侵权中标注稿源为最初侵权网站的情况
1. “手机新浪网”非法转载上文,注明来源为“中国网”(http://finance.sina.cn/stock/ssgs/2015-03-13/detail-iawzuney0725080.d.html?cre=sinaw&mod=g&loc=3&r=u&rfunc=5&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2. “新浪财经”非法转载上文,标注来源为“中国网”(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50313/191121717998.shtml)。
3. “手机腾讯网”非法转载上文,署明来源为“中国青年网”(http://info.3g.qq.com/g/s?g_f=18449&g_ut=1&aid=news_ss&id=news_20150313063697)
4. “网易新闻”非法转载上文,注明来源为“中国青年网(北京)”(http://news.163.com/15/0313/22/AKKDILI60001124J.html)。
5. “网易科技”在报道中非法引用上文全文,且标注的引用来源为“中国青年网”(http://tech.163.com/15/0313/19/AKK2O8S7000915BE.html)。
6. “网易荐新闻”非法转载上文,署明来源为“中国青年网”(http://j.news.163.com/navi/99/2015031322/AKKDILI60001124J.html)。
7. “中华网”非法转载上文,注明来源为“中国青年网”(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50313/19380607.html)。
三、其他情况
1.“界面”未经授权,以摘编形式转载上文,且将标题改为“联通腐败案闹大 中兴高层跑了”(http://www.jiemian.com/article/245950.html)。
2.“c114中国通信网”非法转载上文(http://m.c114.net/w127-887041.html),且在文末署明作者及媒体来源,该注明方式违反了财新传媒转载指引中“网络媒体”转载的第2条(http://other.caixin.com/transfer/)。
3.“站长之家”非法转载上文(http://www.chinaz.com/mobile/2015/0313/389913.shtml),虽注明正确的作者及媒体来源,但未按照我司声明事先经过授权。
上述涉及多家网媒对我司产品的侵权,或涉恶意洗稿,或未尽核实来源义务,其中“中国网”、“中国青年网”、“手机搜狐网”及“和讯网”的侵权行为尤为恶劣。
我司对于上述侵权行径与侵权媒体予以谴责,并将上述情形计入我司反侵权档案。
特此公告。
财新传媒法律部
201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