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与中期建议
中国的页岩气发展正蓄势待发,众多企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中国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是可以预期的。但在大规模开发之前,我们必须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深化价格监管改革。
我们就此提出近期(2013年-2014年)和中期(2015年-2016年)监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近期方案(2013年-2014年):加强各政府机构的协调,目前尤其应该加强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的协调。根据页岩气“十二五”的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退出标准和制度。在环境监管标准方面应该加强与环保部的协商。
国家发改委应该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制定改革的指导原则和时间表。推动价格改革,发出正确的市场信号,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积极参与页岩气的开发。克服页岩气前期开采中的较大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调动国内外页岩气公司的积极性,参与中国页岩气的开发。
环保部应该尽快开展页岩气环境监管的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在目前应该与招标区和示范地区的开发结合起来,尽快出台页岩气开发的环境标准和规范(暂定方案),使之应用在前期的开发生产中,让标准草案在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改和提高。
加强对页岩气开发技术和环保技术的研发、引进和应用。采取各种市场和经济手段,尽早获得成熟的页岩气开发技术和环保技术。
中期方案(2015年-2016年):建立全国和地方的页岩气开发监管机构,组建强有力的专业监管队伍,实现事前监管、全过程监管和事后评估监管。
环保部要颁布一套完善的环境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定强有力的实施条例并严格贯彻执行。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的部门改革趋于完善,价格监管全面放松和放开,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 ■
林明彻为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NRDC)中国气候变化与能源政策项目主任
李晶晶为NRDC中国气候变化与能源政策项目研究员
杨富强为NRDC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