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钢铁产能置换和新项目备案全面停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23日发布《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各地区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各地区要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中央钢铁企业项目由所在地一并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发布的《通知》解读称,当前钢铁行业中,2019年粗钢产量再创新高,容易引发供需失衡;一些产能集中投产,新建冶炼装备生产效率更高,供需失衡风险加大;产能转移科学论证不够,结构调整难及预期。从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来看,现有钢铁项目备案和产能置换政策已难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需要进行评估论证后出台新的政策,有必要暂停钢铁项目备案和产能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