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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环保法好看又好用

2012年12月07日 10:16
T中
需要在修订的环保法中,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制度、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三大制度措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按日计罚等制度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林燕梅)经历了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资源环境的制约。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还有多种主要废水、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已居世界第一位,由此造成的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事故和因环境争议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作为中国环境法治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以试行的方式于1979年颁布施行。1989年修订后又正式实施了23年之久。它曾经奠定了中国一系列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登记收费、限期整改等制度的基础。但是,通过转变机制应对新时期的环境挑战已是国人共识。环保法的修订因此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立法计划。关注中国环境保护的各界人士都期待,该法再一次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任务,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制度变革。

怎么改

  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随后公开了修改草案、起草说明和修改前后对照表,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于9月30日截止。

  草案一经公开就迎来了学者、实务界、社会组织等各方人士的强烈质疑之声。环境保护部于10月31日对草案公开表态,认为“该修正案(草案)在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缺乏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在配置环保监管职能上,也会对现行体制造成冲击”。由此,立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分歧罕见地公开化了。

  草案虽然提出了要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但并未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和程序规则,也就是提出了美好的愿景,却难以落实。

  要使环保法好看又好用以应对新挑战,就应当在此次修改中建立新的环境监管制度,作为中国新一轮环境治理体制改革的种子。实现这一点,需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制度、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三大制度措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按日计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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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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