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监管制度亟须建立
中国在页岩气开发的起步阶段就需重视并加快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这是由页岩气开发生产的特点以及中国油气监管的实际情况决定的。页岩气开发是连片工厂式作业,需连续打井,压裂时用水量大,压裂液含有化学成分,压裂产生的废水需要处理,这些都会对当地社区、土地、水资源、空气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多年来,中国对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的监管主要靠石油企业自律,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将来页岩气的开发主体会是多元的,且水平参差不齐,靠企业自律是不现实的,政府必须在开放准入的同时,创新监管制度,承担起监管的责任。
页岩气监管应把握以下原则:
1.综合平衡。应处理好开发、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的关系。对页岩气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应持续密切关注。在美国,仍有40%的人反对开发页岩气,中国国内对此问题的认识也很不一致。开发页岩气应对环保实行强制性的高标准,但也必须承认有一个技术进步的过程。在起步阶段要保住环境的底线,也要让开发企业经过努力有盈利空间。美国为中国提供了环保经验和可参考的技术经济指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中国可实行与美国同步或略低于美国的环保标准。
2.依法监管。页岩气开发涉及地震探测、钻井、压裂、压裂液、水处理、气体排放等多个关键节点,开发和环保风险的控制必须依靠系统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应依据法律开展监管活动。要制定可操作、科学合理的惩罚措施,威慑和惩治开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遇到的而现有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的新问题,应在政府监督下,允许企业先行先试,条件成熟时再以法规来规范。
3.公开透明。要确保居民和企业能便捷、准确地了解到国家有关页岩气开采的政策、法律、制度,有关矿权招标、开采许可、开发合同、环境评估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信息都应公开、可查。对公众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应及时回应,保证开发地区民众的合法利益。政府出台有关法规时应通过举行听证、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让公众广泛参与。务必使页岩气开采活动,尤其是大规模的开发,建立在公众广泛接受和环境能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因资源开发而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4.分层分工监管。页岩气有分布式能源的特点,其开发的有序与可持续,必须配套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强有力的监管力量。应该发挥地方政府在页岩气监管中的主要作用,构建中央与地方分层负责的页岩气监管体制。页岩气开发在中央层面涉及国土、环保、能源、发改委等部门,他们的主要职责应当是制定规则,检查监督地方的执行,协调地方之间的关系。
页岩气监管的主要内容则包括:
1.开采过程监管。从美国的经验看,页岩气开采中的十个关键节点对环境、社区、安全生产等影响较大,中国应制定至少包括这十个方面在内的生产过程监管制度。要加强许可制度,钻井作业、井场定位等必须经过许可才能实施。要明确相关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制定关于页岩气开采的操作规则和行业标准。要建立现场核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执行规范。
2,环境监管。要明确页岩气开发有关水资源利用、空气、土地使用、废水处理、植被恢复等的环境标准,有的可借鉴或沿用常规油气的标准,一些行业标准可上升为国家标准,尚无标准的,应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制定。应明确要求开发公司披露压裂液成分,建立页岩气环保监理制度,跟踪开发活动,实施环评和监管。
3.市场监管。价格市场化和管道的公平准入与平等竞争是页岩气市场监管的重点。
页岩气在一开始就应实行政府无补贴、市场化定价。这对吸引投资和推进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都有重要意义。页岩气除部分可就地利用或液化后通过道路运输外,主要还需通过管道输送。政府应制定管道利用的零障碍准入准则,尊重市场规律,制止输送收费的垄断行为。应开放页岩气管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