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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法草案再征意见 有何新风向?

文|财新 周信达
2025年07月16日 07:10
当前医保领域立法远滞后于实践,专家认为,法律对多层次医保体系中各主体的边界定位应更清晰,体现三医协同理念
news 原图 江苏南通,市民在社区服务点办理医保业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中国医疗保障领域立法落后于当下医保筹资、基金监管等改革实践。除2021年《基金使用监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至今无单独的医保行政法规和医疗保险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后,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下称《草案》)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这意味着医疗保障领域将迎来首部综合性法律。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等多措并举。此前与医疗保障有关的法律主要为2011年《社会保险法》,但其涉及医疗保险的条款属于宣示性、原则性规范。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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