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迎新进展。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就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意见》明确表示,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辅助生殖是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使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及其衍生技术,其实施周期包含四个阶段:前期检查阶段,促排卵阶段,取卵、取精阶段,以及体外受精与培养、胚胎移植和移植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