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延迟多日后发布。细则从医疗机构、人员、业务、医疗质量安全等层面厘清监管内容,对机器人模拟问诊开方、先卖药后补方、药品回扣线上化等社会关注问题都做出规定。正式稿相较此前征求意见稿整体变动不大,新增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等要求。(参见:《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相关个股纷纷大跌》)
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信息化研究部主任舒婷解释,细则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将互联网诊疗纳入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尤其对身份资质认证、药品管理、病历留存、平台数据、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重点问题,均有细节阐述。考虑到各地发展速度不均衡,也给予各省一定的自由度制定落地实施方案。
此前有消息人士称,诊疗细则的延迟公布与国家卫健委体改司早前发函研究营利性医疗机构上市融资是否符合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等问题有关,当时该消息引发资本市场民营医院板块跳水。后传出该文件仅是体改司每年的例行理论研究需要。
在此之前,行业内的自查合规工作早已开始。微医战略市场中心负责人张颂奇告诉财新,2018年互联网诊疗领域已有初步的管理意见,行业当时已逐步开始从探索走向规范,此次系更细致的监管细则。尤其是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各家企业都按照新规进行了自查,相信市场上大部分主流互联网诊疗平台应该都已做到满足相关要求。”
“此次正式稿相对征求意见稿没有原则性更新,出现的几处更新主要在技术层面打补丁,”张颂奇称,该项政策制定初期召开多次座谈会,包括微医、好大夫在线、平安好医生等主要平台型企业均有参与,行业关心的规则在征求意见稿已有反映。
比如,在业务监管层面,征求意见稿仅要求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正式稿在此基础上增加,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针对互联网诊疗的特点,对原本病历信息不包括的图文和音视频资料存档做出补充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将互联网诊疗管理的范围界定为严肃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并不涉及医药电商、健康咨询等广义的互联网医疗。有行业人士此前告诉财新,实践中需要明确从事的内容到底是诊疗服务还是咨询服务,但凡是涉及到诊疗,不论轻或重,一定要纳入到监管,但生活类健康方向的咨询则不受监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