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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支持广电机构投资互联网及科技企业

2020年11月26日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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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文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广播电视企业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

  【财新网】(记者 何书静)传统广播电视产业发展面临瓶颈,监管机构进一步为其探索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机制松绑。11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鼓励广电机构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上市等打造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新型广电企业。

  《意见》还表示,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支持推动媒体融合项目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有效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跨所有制并购重组。

责任编辑:覃敏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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