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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妻买房仅登记在有资格者名下 暂停婚内房产更名

2021年01月22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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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权属是否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变更等事项,有待官方进一步解答。离异夫妻房产更名及过户暂时不受影响

  【财新网】(记者 屈慧)为了获取购房资格,深圳长期存在“假结婚”“假离婚”炒房情况,当地政府不断出台细化政策“打补丁”。财新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了解到,1月19日,该局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要求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过去,夫妻购房可以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这一政策不再执行。

  1月2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布最新安排,1月19日之后网签录入的商品住房,严格按照住建局的要求执行。该中心还通知称,居民家庭购房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权属是否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变更等事项,待住建局明确后再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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