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月1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气,601727.SH)原副总裁吕亚臣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上海一中院2月10日发布上述消息。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吕亚臣利用担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经营业务中虚增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37.07万余元。2003年至2020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52.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