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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4.16”储能电站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文|财新 陈雪婉
2021年11月23日 20:45
电站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热失控起火,烟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电站还存在未备案先建问题
news 原图 此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60.81万元,调查组认定,丰台区“4·16”较大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福威斯油气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博、后勤主管帅常生、运营与维护岗员工陈元中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于2021年5月24日,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财新网】北京丰台区“4·16”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公布。11月22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称事故原因是电站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引发电池热失控起火,烟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双碳”目标下,以电化学为主的新型储能迎来风口,中国拟推进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但目前国内储能电站仍缺乏系统性规范,安全事故频发,解决安全问题成为当务之急。(详见财新周刊报道《储能蓄势待发》)

  今年4月16日,丰台区南四环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福威斯油气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发生爆炸,事故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伤。(详见财新网报道《北京丰台一储能电站起火 致两名消防员牺牲一员工失联》)

责任编辑:范若虹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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