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全球反垄断监管风起云涌,中国企业面临越来越高的境外反垄断风险。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下称《指引》),引导企业增强境外经营反垄断合规管理意识、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
与中国反垄断法架构类似,境外反垄断法也主要规制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三大方面,这也是《指引》第三章“境外反垄断合规风险重点”中着重强调的内容。
对于垄断协议,《指引》提示,垄断协议的形式并不限于企业之间签署的书面协议,还包括口头协议、协同行为等行为。多数司法辖区也对纵向垄断协议予以规制,例如转售价格维持(RPM)可能具有较大的违法风险。 此外,大多数司法辖区均规定协会不得组织企业从事垄断协议行为,企业也不会因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而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