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消费

谁应监管电子烟?北京控烟协会反对交给烟草专卖局

2021年04月20日 22:45
T中
北京控烟协会措辞严厉,认为烟草专卖局目前并未承担起控烟的职能,尤其是在未成年人买烟方面。一旦把电子烟交给烟草专卖局监管,其将从中获取更大利润,这是将“小害交给大害”

  【财新网】(记者 沈欣悦)北京控烟协会再度发声,直指烟草专卖局对卷烟的控烟效果差,不应进一步监管电子烟。4月20日,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发表文章,反对将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的提议,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并建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监管电子烟。

  北京市控烟协会是由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志愿从事控烟事业的单位和个人组成。协会成立于1987年,于2014年由北京市吸烟与健康协会更名为现名。

  北京控烟协会所指的有关电子烟监管的提议,即3月22日,国家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屈运栩
版面编辑:张翔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