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21日消息,记者从国务院“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获悉,沪昆高速邵怀段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目前已对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者等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完)
沪昆高速燃爆事故20名责任人被控制
2014年07月21日 13:18
T中
公安机关目前已对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版面编辑:丁苗
相关阅读
- 2014年07月20日
- 2014年07月19日
- 2014年04月09日
- 2012年01月03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财新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