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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部制”的制度逻辑

2013年03月11日 10:50
T中
猜想中的体制改革将给监管工作带来实质变化:政策将更为一致、职能将更加互补、责任将更可追究
news 原图 2012年3月14日,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3.15”集中销毁假劣药活动,现场一位等待销毁仪式开始的执法者。此次活动销毁假劣药品2700个品种,19.6万余盒( 瓶),价值75.5万元。CFP :陈建宇

统一监管格局呼之欲出

  “横纵分权”的体系与日益突出的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形成鲜明反差。在政策协调理论看来,部门内部的科层比部门之间的协调更为高效。目前呼声比较高的改革版本是国务院食安办与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升格为正部级的机构,同时整合卫生、工商、质检和商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真正统一开展食品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事实上,这一改革在近年已初见端倪。2010年,国务院设立正部级规格的食安办,主任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兼任,这一举措多少令人感到吃惊,因为理应职能更为广泛的国务院应急办也仅是一个厅级机构。2012年,国家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当选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这是该局成立15年来首次,而且在副部级机构中并不多见,各界猜测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食品安全“大部制”正在渐行渐近。

  猜想中的体制改革将给监管工作带来哪些实质变化呢?

  总的来说有三方面。一是政策将更为一致(consistency)。食品具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生命周期性,其生产经营行为是连续的,但是,各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和标准存在不匹配甚至冲突。这就导致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和相对人生产经营无所适从,行政和经济成本都很大。“大部制”将把部门间的法规冲突转变为机构内部的政策协调和清理。二是职能将更加互补(complementary)。例如,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治理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难点,根本问题在于监管职能不清与业态界定困难。于是,一些地方以是否摆放桌椅板凳来区别小餐饮与小摊贩。然而,笔者在各地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规避监管,看到工商和城管的执法人员就摆上桌椅板凳,遇到食药部门检查就撤掉桌椅板凳。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监管部门为了规避责任,拒绝向“前店后场”等业态模糊的生产经营者颁发许可,以至于在一些地区出现相对人无处申领许可的尴尬情况。而“大部制”将有望实现监管职能兜底,堵塞监管漏洞。三是责任将更可追究(responsibility)。过去,由于管辖权模糊导致监管责任不清,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相互推诿,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就“各打二十大板”。这种责任摊派的做法一方面会打击主动履职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无法威慑消极懈怠者。“大部制”将确立责任的可追究性,有望根本扭转这一局面。

  当然,也需要注意“大部制”机构改革的难点。目前,几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执法和处罚风格不尽一致,工商是从管理城乡农贸市场起家,质监更关注产品的质量如重量、成色和品质,餐饮监管主体的前身是卫生监督。所以,各个部门的司局整合到同一个机构中,需要统一的行政流程再造,否则会产生行政文化的内部冲突。另外,我国食品与药品产业所处的阶段和主要矛盾不同,药品的专业性和跨区域风险流动性更强,有必要用区别的理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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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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