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变体制
为了切实推动体制改革,我想提几点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第一,要尽快破除国企对金融领域的垄断。核心是大规模开放民企、尤其是中小民企进入金融领域。有人担心这会带来金融风险。这里存在基本概念混淆。民企绝不意味着比国企风险更大。所有发达国家的成功金融监管,都不是监管所有制,而是监管金融机构操作。金融监管应改进对所有金融机构操作的监管,一视同仁地对待国企和民企。
第二,必须承认和保护全体公民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土地私有产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民主宪政、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更是金融发展的基础。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很多努力。在最终实现这个目标之前,以下是一些具体可行的步骤。
——大幅延长租赁给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土地的租期。建立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司法机制保证这些租约得到执行,防止地方政府违反租约。
——大幅扩大公民使用租赁土地的权利。例如,允许公民使用租赁土地抵押融资创业。这不仅是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做的事,也是解决经济结构问题、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必须做的事。
——以法律形式限制各级政府征地的权力。在尚未承认公民的土地私有产权之前,必须用法律形式保护公民的权益,限制政府违背租赁条约强制征地的权力。
——设立完全脱离地方党政的金融业专业法庭,有助于部分地解决在金融领域里的司法独立问题,这对有效的金融监管而言是必要的制度条件。实现全面司法独立还有相当困难的改革之路要走。以建立独立的专业法庭为突破口是确实可行的改革路径。
最后一点是认真执行宪法,让媒体和公民充分发挥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的监督作用。
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金融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也是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障。
作者为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首尔国立大学世界级大学讲座客座教授、财新《中国改革》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