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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危险的“副产品”

文|财新周刊 周泰来
2025年10月11日 09:12
因未将上游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嘉杰公司偷排副产盐酸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环保行业关注。近年来发生的偷排副产盐酸案,也体现目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不足,以及副产盐酸的消纳难题
news 原图 嘉兴平湖塘平湖段航拍。图:嘉兴水利公众号

  文|财新周刊 周泰来

  “我是真的不想记起这件事情,一记起要赔将近400万,我晚上睡觉都睡不着,压力真的大。”今年43岁的朱国为是浙江嘉兴的槽罐车司机,曾承揽嘉兴市嘉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下称“嘉杰公司”)的盐酸运输业务。2018年到2019年,朱国为受嘉杰公司实控人包明华指使,多次将副产盐酸倾倒至外环境。2021年,朱国为被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认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朱国为没想到还有“比吃官司还要大的雷”。2024年12月,嘉兴市中级法院就嘉杰公司偷排副产盐酸案作出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一审判决,嘉杰公司要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约4.8亿元,作为嘉杰公司股东的包明华等人对这4.8亿元承担连带责任,而朱国为在其偷排副产盐酸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约375万元。目前朱国为仍以开槽罐车为生,“每个月拿几千块钱的工资,几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的钱”。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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