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大疫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在经历自立法以来第三次修订。目前,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仍在公开征求意见中。
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公布施行,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过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新冠疫情发生后,该法修订再次动笔,上一版草案于2023年10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2024年9月,广泛征求意见并修订后的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此次提请审议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下简称“二审稿”)共九章111条,除备受关注的监测、报告和预警章节外,还包括总则、预防、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