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经历过去数十年间几轮放松、收紧“折返跑”后,中国关于外资开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再度有限放宽。
9月7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试点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一般而言,外资办医包含外国及港澳台投资医疗机构。中国对其态度几经转折。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商务部就曾下发通知,提出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7个省市试点设立外资独资医院。但试点在2015年之后并未广泛落地开花,反而逐步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