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5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其中二级能耗产品的补贴标准为产品售价的15%,一级能耗产品的补贴标准为产品售价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通知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此外,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各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分地区开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增强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