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近半年后,相关部门再次出台文件完善、细化这一机制。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准入审核、项目资金管理等提出进一步要求。
上述两部门已于5月初联合成立工作专班,接近政策部门的人士对财新称,随着这份最新《通知》下发,各省、城市也将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持续推动城市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完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