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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美沙芬等四药按“毒品”列管 官方指滥用群体多为青少年

文|财新 蒋模婷,罗靖瑜(实习)
2024年05月08日 20:18
若不遵医嘱随意滥用右美沙芬,形成瘾癖滥用,可以被认定为吸毒;若违规销售右美沙芬,则可能涉及贩毒
news 原图 右美沙芬。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5月7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上述药品今后在国内视同“毒品”。若不遵医嘱随意滥用右美沙芬,形成瘾癖滥用,可以被认定为吸毒;若违规销售右美沙芬,则可能涉及贩毒。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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