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试点近三年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现新动向。3月18日,国家医保局披露,经征集试点意向、实地调研考察,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改革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运行多方面因素,将在内蒙古、浙江、四川3省开展全省试点。
改革动向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新医改提出建立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机制。2021年8月,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大规模调整,遴选江西赣州、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河北唐山、四川乐山五个城市试点,计划开展3—5年经验探索,再向全国推广。(详见财新周刊《医疗服务价改艰难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