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诸多房企陷入现金流危机,致使在建项目进度不及预期,难以按时交付,商品房预售制的弊端暴露无遗。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拟向大会提交“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
商品房预售制是指在商品房已符合预售条件但尚未竣工时,开发商即可将在建房源对外出售,购房者缴纳预售款,并在商品房竣工后接收所购房屋。
在内地住房制度改革初期,房企普遍资金短缺,国内商品房供应不足,香港“售楼花”的预售制顺势引入内地。1994年通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实施方案,标志着内地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