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下称“草案”),拟规定人工智能代写论文、冒名顶替或被撤销学位,学位申请人对撤销学位有异议的,最高可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该草案已于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学位制度是中国最基本的教育制度,它关系到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在内的整个学位体系,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法治支撑。”主要起草人之一、兰州文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王顶明告诉财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0年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新中国教育领域的第一部法律”。草案是学位条例颁布40多年以来相关法律的首次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