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价格上限大幅下调,缺电省份省外购电价格压力有望减轻。
“7月10日起,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调整为3元/千瓦时,超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申报。”国调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7月7日发布《关于落实优化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中,调整了这一限价。
相比2021年11月《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参与省间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报价最高为10元/千瓦时”,新限价只有原限价的三成。
新的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报价上限的确定方法是,上年度省间现货市场覆盖范围内,各省省内现货市场正式申报价格上限最高值的2倍(省内现货价格上限一般为1.5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