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7月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发布声明,称此前联合16家车企签署的《汽车行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涉及“价格”表述有违《反垄断法》精神,将上述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
中汽协在声明还表示,将敦促16家参与车企及其它汽车生产会员企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指南、规章,自主定价、公平竞争。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向财新分析称,《反垄断法》第十六条将“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定义为“垄断协议”,并且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具有“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内容的垄断协议。而16家车企共同发布的承诺书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措辞事实上就是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