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全国最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出炉,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深化。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下称526号文),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输配电价类似高速公路“过路费”,指电网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自2014年底启动,以三年为一个核价监管周期。国家发改委2017年核定了全国省级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2020年完成第二监管周期(2020—2022年)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