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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反馈万物云IPO 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股东利益输送等问题

文|财新 牛牧江曲
2022年04月26日 21:12
若持续推进上市进程,万物云需取得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上市申请文件后,方可进入到港交所聆讯环节
news 原图 万物云在万科内部孵化已久,业务由最初的住宅物业逐步扩展至多个业务板块。

  【财新网】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20余天后,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物云”)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万物云补充新股东入股原因、是否与其他股东等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等材料。4月25日,证监会官网更新反馈意见,显示上述信息。

  万物云是万科(000002.SZ/02202.HK)旗下物业和空间服务业务板块,由万科物业更名而来。4月1日,万物云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中信证券花旗、高盛担任联席保荐人。

  万物云在万科内部孵化已久,业务由最初的住宅物业逐步扩展至多个业务板块。根据招股书,万物云三大主要业务分别是:社区空间居住消费服务,对应万科物业和房屋租售品牌“朴邻”;商企和城市空间综合服务,对应其联合戴德梁行成立的商企写字楼物业服务品牌“万物梁行”;以及为推动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开发的AioT和BpaaS解决方案服务。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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