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双一流”下高校抢人大战不息,亦滋生部分“跳槽型”教授,部分中西部、东北部地方院校更成“几连跳”重灾区。为此,多地出台措施要求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限制跳槽,能否遏制高校人才流动乱象?中西部人才流失之痛能否缓解?
近期,江西省科技厅印发《江西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记录为严重违规失信行为信息,信用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纳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至5年的惩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