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受贿约1.05亿元,贪污超3341万元,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下称江苏电力)原总经理费圣英一审开庭。
1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述消息。1月18至1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6年,费圣英利用担任江苏电力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投资入股、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配偶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2005年至2008年,他以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签订虚假居间合同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款共计334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