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电子烟获得“合法身份”后,管理细则逐步明确。12月2日下午,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从产品定义、监管部门、市场准入门槛、产品上市、追溯制度、进出口等方面对电子烟产业作出了具体规定。征求意见期至12月17日。
市场最关注的问题是,电子烟是否将纳入烟草专卖体系、由烟草专卖局垄断经营?这一问题在上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得到了一定解答:电子烟的生产和零售环节,市场主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取得专卖许可证;但批发环节未设置准入条件,仅允许已取得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变更许可范围后从事。而目前拥有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的唯有中烟,这意味着原有电子烟品牌商打造的产销体系面临被拆解;但中烟在批发环节具体如何控制,目前出台的法规尚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