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蕙昭)《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多项规定呼应“双减”新要求,并尝试补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短板。公权力进入“家务事”,如何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生存状态?
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近年来,从“原生家庭”的热论,到父母“持证上岗”的呼声,家长应提供什么样的家庭教育,问题已愈发公共化。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2020年春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工作,今年1月、8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直至23日“一锤定音”。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参见《为何干预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