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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被控受贿7000余万元

2021年10月14日 22:59
T中
贪腐长达20年,刘宝华被控利用职务、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7073余万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财新网】(记者 陈雪婉)落马近一年后,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案一审开庭。10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0年,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中,刘宝华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上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7073万余元。

责任编辑:范若虹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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