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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一院爆燃事件伤者状况稳定 嫌疑人曾因纵火获刑三年

发布于 2021年01月22日 14:22
更新于 2021年01月23日 20:34
T中
一现场人员称,袭击者共投放两枚自制爆炸物,其中一枚引线被一医生踩灭 ,未发生爆炸;警方称,犯罪嫌疑人患肾病和精神疾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能根治,遂产生报复心理,购买烟花爆竹自制致燃物,并携带菜刀,选择就诊过的医院实施了放火和伤害行为

  【财新网】(记者 黄蕙昭 王礼钧)据杭州警方最新消息,1月22日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下称浙医一院)制造爆燃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曾因纵火被判刑,当时被法院认定有精神疾患。警方表示将对此案快速侦办,保护医护工作人员安全。

  1月22日中午,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介绍,1月22日上午10时55分许,上城分局接到报警称,浙医一院6号楼5楼发生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造成3名医院工作人员和1名病人受伤,嫌疑人已被控制。

责任编辑:包志明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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