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17日消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副厅级)、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江西省检察机关对张学民、林翘银立案侦查
2014年07月17日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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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副厅级)、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版面编辑: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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