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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撤非住宅物业“辣招” 未来十年供应逾30万公营房屋

2020年11月25日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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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表示,无意调整住宅市场的印花税措施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刘雁菲)香港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1月25日发布任内第四份《施政报告》,当中提及将从11月26日起撤销非住宅物业的双倍从价印花税;而在住宅物业方面,则表示已觅得兴建31.6万个公营房屋单位的土地,可以满足未来十年需求。

  《施政报告》指出,受经济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响,过去一段时间香港的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及需求均已显著回落,政府认为目前是适当时候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港府于2013年针对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提出从价印花税的措施,由于针对非住宅物业的从价印花税税率是针对住宅部分税率的两倍,故称为“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这一税率实行累进制,从1.5%至8.5%不等。假若一个非住宅物业为200万港元,则需要缴纳税款3万港元,但假若物业价值为3000万港元,则需要向港府缴税765万港元。

责任编辑:王端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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