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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 工信部拟立新规能否立竿见影?

2020年09月01日 07:19
T中
垃圾短信和电话治理已经进行多年,迄今仍屡禁不止。真正要切断垃圾短信或需要加大对直接利益相关方的处罚力度

  【财新网】(记者 何书静)持续整治垃圾短信多年,至今仍未彻底杜绝,工信部欲再推新规加强监管。8月31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据该文件定义,商业性短信或电话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或电话。

  对于短信服务提供者,该文件规定,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时,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并保留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发送商业信息时,应当在短信息中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设置障碍。

责任编辑:覃敏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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