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2017年至2019年间,股东维维集团多次占用维维股份资金,金额高达27.5亿元,且未按规定披露。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维维股份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予以警告,共计罚款110万,同时对维维股份董事长杨启典等17人分别处以5万至30万不等的罚款。
7月23日晚间,维维股份(600300.SH)公告,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5月6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经审理后查明,自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维维股份和其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通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6家中间公司,并最终流向彼时的控股股东维维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