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赵煊)7月3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举措意味着企业在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上得到简化。
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了13年,即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原有审批路径中,申请原油销售、仓储,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获得商务部审批;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获得省级主管部审批。
此次,两个管理办法废止后,原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政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董秀成表示,旧有管理办法的废止,大大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审批权限下放,更多的企业将参与到这一部分市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