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宁 实习记者 曾美雅)5月19日,湖南官方公布郴州永兴县“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调查结果,认定销售方母婴店涉嫌虚假宣传,母婴店负责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永兴县两名官员被免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加强监管。类似案件不断见诸报端,曝光后执法力度不可谓不强,但又屡禁不止,原因何在?此次调查结果披露后,生产企业置身事外,为何未被认定负有责任?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的行业乱象备受公众关注。(参见“郴州‘大头娃娃’事件背后,特医奶粉乱象何来?”)5名幼儿被永州当地医院诊断为“佝偻病”,常见病因为缺乏维生素D,有些孩子形似“大头娃娃”。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19日发布的《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调查处置情况通报》,针对5名家长反映的孩子因食用“倍氨敏”产品导致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当地调查组安排郴州市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体检,经医疗专家综合评估,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不过头围均在正常值范围。这些幼儿对牛奶过敏,本需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以下简称特医奶粉)来获取生长发育所需营养,却长期误喝固体饮料,导致生长发育迟缓。生产企业是否应承担责任,业内人士分析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企业是否参与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