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原瑞阳)利用爬虫技术进行侵权和犯罪活动的案例近年在互联网行业屡见不鲜,正当使用爬虫技术的边界在哪里?2020年1月3日,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在杭州举办了一场关于网络爬虫数据爬取引发的数据竞争问题的讨论,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琼飞总结:“一切违反机器人协议或突破反爬技术爬取他人数据的行为,无论用户直接竞争还是进行性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爬虫与被爬网站最本质的冲突是数据资源之争。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徐弘韬指出,在过去涉及爬虫技术纠纷的案例中,无论是大众点评诉百度,还是淘宝诉美景公司,亦或是新浪微博诉脉脉,各大互联网公司的争议本质竞争性财产权益之争,也就是用户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