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登辉 邸宁)12月29日,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文件下发,新增33个品种的招标采购将延续此前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精神。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8点开始提交材料,申报参与。
上述名为《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2018年末首轮药品带量采购始于25个品种,平均降幅52%,最高达96%。2019年9月25个品种的带量采购扩向全国。不久前业内传出联采办将对35个新药品开展带量采购,此次实际发布的品种只有33个。和最初试点在11个省份和城市试点不同,这一轮招标采购将直接推向全国。(参见“分析|以带量采购促医改深化,胜算在哪里?”“药品“4+7”带量采购扩至全国 9月24日开标”“带量采购扩面拟中选药企45家 平均降价59%”“药品带量采购扩面 改革促动药价下调”“带量采购动了医院的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