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雪婉 罗国平)被誉为汉能“印钞机”的金安桥水电站被告上法庭,其控股股东汉能被指占用金安桥水电站款项高达110.65亿元。
起诉方为金安桥水电站股东——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电金中公司)。12月13日下午,华电金中公司与金安桥水电站有限公司(下称金安桥水电站)盈余分配纠纷案,在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华电金中公司的代理律师、被告金安桥水电站一名员工出庭。
华电金中公司是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持有金安桥水电站12%股份,共出缴资金3.76亿元。金安桥水电站大股东为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能控股,现已更名为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股80%;另一股东为地方国有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