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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首次支持民营炼化企业获成品油出口权

2019年12月24日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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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允许民营炼化企业出口成品油可缓解国内炼能过剩压力,但出口量太大或不利于国内炼化产业转型升级

  【财新网】(记者 曾凌轲)民营炼化企业出口成品油首次获得政策支持。

  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政策首次明确民营企业可以出口成品油。2015年12月,民营炼化厂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曾获得过1万吨汽油出口配额。随后直至2016年11月,陆续有10家民营炼化厂也曾获得过出口配额。据隆众资讯统计,2016年民营企业成品油出口占中国全年成品油出口量约3%。但此后商务部并没有再给民营炼化厂发放过此类配额。隆众资讯石化分析师李彦告诉财新记者,当前中国油气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开放民营炼厂出口成品油符合政策方向。

责任编辑:范若虹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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