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丁捷 实习记者 陈芷楠)《反家庭暴力法》(下称《反家暴法》)推行三周年,不少受害人维权依旧艰难。“中国的《反家暴法》目前仅强调各部门各自的责任,应将多部门联合干预明确写入《反家暴法》。”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莹在近日消除性别暴力日会议上说。
数位与会专家表示,目前反家暴干预过于依赖社工服务和心理咨询,多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合作、政府投入资源不足成反家暴工作的最大阻碍。
“多部门联动”指各个与家庭暴力案件相关的部门对案件进行联合干预。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后,涉及的部门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涉及到警察、社会组织、医院、法院等。李莹告诉财新记者,“如果存在刑事犯罪,可能还涉及检察院。如果有目睹儿童或者儿童本身是受害人,学校之外,还涉及律师、心理咨询师,以及承担庇护、监护职责以及困境人群救助的民政部门等。它是一个系统,光靠一个部门很难全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