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宁 实习记者 陈芷楠)成都小微幼儿园的落地进一步加速。成都市多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可以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在既有建筑中可选择的办园点包括城市综合体(含住宅底商)、产业园区内产业用房、社区综合体以及商业楼宇、写字楼等。相应地,办园点的场地硬件标准有所放宽。
三个多月前,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在一次会议中透露,成都将借鉴北京、广州等地经验,探索制定微型幼儿园(办园点)的设置标准,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区域进行试点,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这一想法如今正式落地。成都市多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成都市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明确具体的落地标准。